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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縣有非公用財產產籍管理作業程序」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
  • 發佈時間:112-07-2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7-24
  • 發佈單位:財政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0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