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新竹市信義街76號、78號、80號、82號、82-1號、76號2樓、78號2樓、80號2樓及76號3樓縣有房地公開標租,訂於113年5月3日開標,請踴躍投標。
  • 發佈時間:113-04-12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2
  • 發佈單位:財政處

一、標租房地之標示、面積、使用分區、標租底價、租期、使用限制、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備註事項詳如後列清冊。

二、投標方式:以郵遞方式投標為限。具有投標資格者均可自公告標租之日起至截標日止,透過本府財政處網站公告訊息或投標資訊項下下載,投標標封、投標單、投標須知、空白租賃契約書(格式)等。請詳閱投標須知,依規填妥投標單後連同押標金票據及身分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文件影本密封,以限時雙掛號於本府開啟信箱(113年5月3日上午9時)以前寄達竹北光明郵局第68號信箱,超過信箱開啟時間寄達者無效,原件退還。投標文件經寄達指定之郵政信箱後,不得撤回。

三、開標日期及地點:113年5月3日上午10時於本府2樓財政處會議室公開開標,當日如因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第一天上午10時同地點開標且不另行公告。

四、本府在開標前如因故變更公告內容或停止標租,並將投標人所投寄之原投標信封退還,投標人不得異議及請求賠償。

五、投標人一經投標後,不得撤標。另投標人倘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所稱之公職人員或第3條所稱之關係人身分,投標前應主動向本府揭露身分,得標後本府應主動公開與得標人身分關係。

六、本公告未刊登事項悉照投標須知、本縣縣有非公用房地租賃契約及本府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