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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售本縣縣有房地,請參加投標
  • 公告日期:106-03-17
  • 開標日期:106-04-18
  • 最後更新日期:108-09-27

一、投標方式:以郵遞方式投標,自公告之日起至開標日前一日止,在辦公時間向本府財政處公有財產科(地址: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2樓)索取投標單、投標信封及投標須知,並將投標單填妥後連同保證金支票密封,以限時雙掛號於本府開啟信箱(106年4月18日上午09時30分)以前寄達竹北郵局第45號信箱,超過信箱開啟時間寄達者無效,原件退還。投標文件經寄達指定之郵政信箱後,不得撤回。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106年4月18日上午10時於本府2樓財政處會議室公開開標,當日如因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第一天上午10時。
三、標售土地面積以登記面積為準,一律照現狀辦理標售,標售機關不負責點交,投標人應自行在投標前逕赴現場查看,並洽標的物所在地(縣)市政府之地政、建管及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查閱有關資料。
四、本次標售之土地倘有地上物屬無權占用,由得標人自行負責處理,不得向本府要求任何補償。如為私有建物並由占用人得標時,應繳清積欠之使用補償金及遲延利息,始能辦理產權移轉。
五、本府在開標前如因故變更公告內容或停止標售,並將投標人所投寄之原投標信封退還,投標人不得異議。
六、其他未公告事項,悉照新竹縣政府執行標售縣有房地郵遞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七、標售不動產標示、標售底價及應繳保證金如後列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