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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評選新竹市北區成德段25地號等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徵求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案
  • 發布單位:公有財產科
  • 張貼單位:財政處
  • 修改時間:110-07-1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府財產字第1103410457B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府辦理「公開評選新竹市北區成德段25地號等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徵求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案」公告招商,請踴躍參與投標。

依據:

一、依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案公開評選程序依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及公告招商文件內容辦理。

公告事項:

一、主辦機關:新竹縣政府

二、案件名稱:公開評選新竹市北區成德段25地號等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徵求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案。

三、開發方式:全區採權利變換重建方式辦理。

四、申請人資格:詳本案申請須知第3.4條(請至本府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hsinchu.gov.tw/)一般公告項下或至新竹縣政府財政處網站(https://finance.hsinchu.gov.tw/)查詢下載本案招商文件。

五、申請保證金:新台幣(以下同)1,500萬元。

六、申請案件之評選項目及評選標準:詳本案申請須知第4.3條及其附件十六。

七、受理申請期間及地點:自民國110年9月1日至民國110年9月9日上午9時0分(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0分至中午12時0分,下午1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遇國定假日或停止上班則當日停止收件),申請文件以郵遞寄送或專人送達主辦機關(新竹縣政府財政處,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以主辦機關收發單位之收文時間戳為憑,如有逾期即視為無效標並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八、招商文件購領方式:

(一)自行前往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00,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請逕洽主辦機關(新竹縣政府財政處),並當場繳清費用1,000元整,以購領招標文件。

(二)通訊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及回函郵資,每份1,000元整(請開立郵局匯票,抬頭為「新竹縣政府」)附貼足 58 元限時掛號郵票之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領標名稱,依照招標公告規定辦理申購。

(三)自行下載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日止,請逕自主辦機關網站(一般公告)自行下載招標文件。

九、招商文件釋疑截止日:申請人對招商文件如有疑義者,應於110年8月6日下午5時0分前以書面掛號郵遞或快捷郵件或自行送達(以機關收文戳為準)向本府申請釋疑,逾期不受理。

十、本案原訂時間及地點,倘因疫情嚴峻,無法如期舉行或需更改地點,屆時請注意本府網站公告事宜。

十一、本公告為刊登事項悉依據本案招商文件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公告期間本府將擇期召開招商說明會,有興趣之投資者,請密切注意本府網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