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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經濟部「一百十二年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之委託與受理公告及作業要點。
  • 發佈時間:112-02-1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14
  • 發佈單位:財政處

一、依據財政部國庫署112年1月18日台庫酒字第11203607630號函。

二、旨揭補貼之受理期間自本年1月11日至同年4月30日止,另經濟部得視執行情形提前公告停止受理,申請網站:https://minimumwage.org.tw/。

三、有關補貼之資格要件、應備資料及作業流程,敬請參閱作業要點第4點及第6點規定,或逕洽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客服專線(02)7752-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