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政部國庫署112年1月18日台庫酒字第11203607630號函。 二、旨揭補貼之受理期間自本年1月11日至同年4月30日止,另經濟部得視執行情形提前公告停止受理,申請網站:https://minimumwage.org.tw/。 三、有關補貼之資格要件、應備資料及作業流程,敬請參閱作業要點第4點及第6點規定,或逕洽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客服專線(02)7752-3600。
一、依據財政部國庫署112年1月18日台庫酒字第11203607630號函。
二、旨揭補貼之受理期間自本年1月11日至同年4月30日止,另經濟部得視執行情形提前公告停止受理,申請網站:https://minimumwage.org.tw/。
三、有關補貼之資格要件、應備資料及作業流程,敬請參閱作業要點第4點及第6點規定,或逕洽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客服專線(02)7752-3600。